一、应充分重视对小型店铺的消防监督:
近两年全省小型店铺发生了多起火灾,伤亡、损失、影响重大。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都已充分认识到商场市场火灾的危害性和严峻性,全省结合实际也集中开展过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经过治理,商场市场的火灾隐患得到了一定的整改和消除。但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新出现遍布在生活各个角落的分散个体工商店铺却又成了消防安全检查的新的盲点和漏洞。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零散的个体商店、饮食店、修理铺、娱乐场所等分散小型店铺的主要管理机关,各有关管理部门应按照其职能对这些分散的小型店铺进行业务指导、管理。但在具体工作中,由于小型店铺遍布街头巷尾,点多、面广、分散,缺乏统一的组织协调,在防火安全管理问题上未能建立起一个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主,有公安、城建、街道等部门参加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来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做好个体商户的消防安全工作。缺少必要的消防监督和管理,再加上个体从业人员普遍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其店面经营在消防管理上存有很大的漏洞,以致存在许多火灾隐患危及个体经济的发展的安全和稳定,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结合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实际工作,政府各部门应充分重视对小型店铺的消防监督管理。
二、小型店铺的火灾隐患特点分析:
小型店铺店铺火灾危险性与集中成片经营的商城和市场相比,有单独成点,不易形成大规模火灾等特点,但也有其自身的火灾危险性。
1、建筑结构防火安全环境差,消防器材缺乏。小型店铺的大多数建筑利用原有居民住宅改造,有的店铺与楼上居民仅一楼板之隔,更有的夹在居民之中,特别是在扬州的老城区,这种现象更为严重,店铺起火殃及居民或居民房失火引起店铺着火,造成火烧连营,成为一种恶性的相互影响。且大多数店铺仅有一个出口,门窗大都采用防盗门、防盗窗,而且店铺内一般不配备灭火器材,一旦发生火灾,疏散困难,不能及时处理,容易酿成严重后果。
2、从业人员和经营者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小型店铺业主所招聘的从业人员,来源复杂,有农村富余人员,有社会闲散、待业人员,也有离、退休老人等等。这些人中大多数文化底子薄,素质低,唯效益为重,消防意识淡薄,没有参加过消防安全培训,缺乏必要防灭火和火灾中逃生的知识,消防技能差,极易因麻痹大意引发火灾事故,并因处置措施不当,导致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3、小型店铺物品堆放较多,易燃、可燃物多。很多小型店铺都是利用自家住房改建或租用他人的有限场地,经营场所相对狭窄,商品大多数集中散装陈列或堆放在货架、柜台上,有些商品如服装鞋帽、饰物等还悬挂起来,增大了可燃物的表面积。而且其中大部分物品是可燃物,如油漆、指甲油、气雾杀虫剂等有机溶剂以及打火机、化纤制品、危化物品等均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一旦发生火灾,就会迅速猛烈的燃烧。
4、店铺“三合一”现象严重,用电量大,私拉乱接现象突出。小型店铺为招揽顾客,安装大量的照明、装饰灯具,夏季使用电风扇、空调降温,冬季使用电暖气,甚至电炉取暖。有的店铺除经营还用于日常生活居住和货物的存储,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饭煲、电火锅、电烧烤等设施,增加了用电量。